减租新规具体内容
1.商业租金:租金减免40%适用于企业的必要辅助场地租赁
必要辅助场地指企业为了进行相关业务活动而不得不租赁的场地。如,企业为了员工停放车辆方便租赁停车场,如果该停车场处于完全封闭的空间并作为辅助场地被记录在E9声明中,这种情况就属于必要场地租赁。
2.不动产转租:租金减免的唯一受益人是新承租人即该不动产的最终使用者,而非原承租人
只有原承租人向新承租人收取的租金获得部分减免,房东向原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会减免,因为后者在房屋使用中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3.租金预付:租金减免的金额将从以后应缴纳的租金中扣除;租赁关系终止的,从已缴纳的租金中扣除
4.联合租户:应当按照有权获得租金减免一方分摊租金的比例计算各部分应支付的金额。
5.非月租缴纳:如果租金在租期结束时缴纳或者缴纳间期超过一个月,则可按比例减免应缴纳租金总额的40%。
6.个人租金:个人租金减免适用于整月月租,不论雇员的劳动合同中止天数。
注:上述规定适用于租户向政府、公共实体和国企缴纳租金的情况